布倫特蘭女士(Gro Harlem Brundtland) 1987年於聯合國所發表的我們共同的未來,正式定義了永續發展之後,各種綠色生活、綠色經濟與綠色產品等概念開始在世界上發酵。1988年第一屆國際材料科學研究會中便提出了綠色建材的概念,而其中「綠色」乃指其對永續發展的貢獻程度。
1991年,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WBCSD提出了「環境效率」(Eco-Efficiency)的概念,並於1992年聯合國地球高峰會發表二十一世紀議程,將提升環境效率做為非公部門的行動策略。環境效率包含了環境保護與居住品質的概念,國際學術界也因應這個思潮,綠建材於1992年定義為:「在原料採取、產品製造、使用過程和使用後的廢棄或再生循環過程中,對地球環境負荷最小、對人類身體健康無害的材料,稱為綠建材」。
國際標準ISO 14045將環境效率,定義為「產品對環境的衝擊」分之「產品的價值」(圖1-4),也就是以更少的環境衝擊創造更多的價值,兼顧環境保護與居住品質的提升。環境效率的概念在1997年也被德國Wuppertal大學,「氣候,環境與能源研究中心」主席Ernst Ulrich von Weizsacker 教授延伸為著名的四倍數(Factor 4)企業永續發展策略。而建築永續性的國際標準ISO 15392同樣以環境效率為量化評估指標。日本的綠建築評估系統CASBEE便以此觀念而制定,採用建築環境效率BEE (Building Environmental Efficiency)來評定綠建築的等級。
為了提升環境效率,必須減少對地球生態的衝擊、減少原物料的開採與使用,以及提升產品的性能。因此,我國推動綠建材之初,便提出了「人本健康、環境友善、地球永續」融入環境效率思維的核心概念。也期望能夠藉由綠建材標章的推動,防止品質不佳之建材破壞生態環境及影響國人健康,強化國內建材的管制,以促進「人居健康」、維護「生態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為綠建材標章推動目標。

圖1-4 ISO 14045對於環境效率的定義6
依據「人本健康、環境友善、地球永續」之綠建材標章精神所建構的「生態」、「健康」、「再生」與「高性能」四個範疇,是符合地球與企業永續發展的全球思潮下的產物。綠建材標章制度順應本土氣候條件、風俗民情,除了可做為國內建材產品製作的依據,為國人居住生活環境品質把關。綠建材的概念,與國際綠建材標章評定體系接軌,間接提升國家形象與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推動「綠建材標章制度」,自1999年起即進行相關建材逸散分析研究及相關建材檢測試驗設備建置,歷經周密之規劃研究與研擬,於2003年開始籌畫台灣綠建材標章制度,歷經草創時期的努力,綠建材標章制度於2004年7月正式上路,率先針對「健康」綠建材、「再生」綠建材兩類進行審查與標章核發,而技術部份則有綠建材「通則」以及「健康」、「生態」、「再生」、「高性能」等四類綠建材評定基準。
綠建材標章申請案於2009年底,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託民間機構辦理「綠建材標章審查」,成立「綠建材標章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准駁建議後,再統由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核發綠建材標章。而自2010年1月1日起,標章核發層級提升至「內政部」,且評定方式改採「指定評定專業機構」辦理。也就是將評定標章的「技術許可作業」交由評定機構執行,申請者取得評定書之後,再由內政部進行核發標章之「行政作業」。相關要點包含「綠建材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詳附錄二)、「綠建材標章評定專業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詳附錄三)及「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詳附錄四)。
隨著綠建材標章制度的精進與普及,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亦與時俱進,跟隨產業技術與相關政策進行改版。從2003年初版公告時僅包含健康與再生兩分類,到2005年版加入生態與高性能分類,2011年版在健康綠建材中加入了分級制度,且大幅擴充再生綠建材受理項目至18類,並加入於高性能綠建材中加入節能玻璃。2015年版手冊中健康綠建材的TVOC列管化學物質與我國空氣品質管理法接軌,由6項增加至12項,2020年擴充再生綠建材增加5類項目與高性能綠建材增加5類隔熱綠建材項目與2項隔音項目,並修訂健康綠建材文字內容。而本次(2024年版)手冊的改版說明,請詳見附錄十四。
依據內政部訂定之「綠建材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規定,綠建材標章評定流程分為收件前資料查核、受理掛號及評定、准駁建議。而依「綠建材標7
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十五點規定,內政部或評定專業機構對使用綠建材標章之廠商,得不定期實施抽查並提出報告。抽查結果不符規定者,本部及評定專業機構應促其一個月內改善。未依限改善或改善仍不符合評定規定者,得註銷其標章證書。也就是說,綠建材標章制度在廠商取得標章之後,仍持續藉由追蹤查核制度,來確保建材產品的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

圖1-5 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之發展歷程200520072011201520202003
為了因應廣大的營建產業市場需求,受理申請之評定項目亦持續擴充,除固定的擴充規劃外,另設有「自薦提案」機制提供業者自薦申請。自薦提案主要以市場上使用廣泛但尚未列於現行受理評定項目的建材為受理對象,主要用於鼓勵建材產業相關業界團體可自行制定基準提出自薦申請,以更廣泛地推廣綠建材。
配合綠建材產品試驗之需求,並鼓勵優良之試驗機構參與綠建材推動行列,相關試驗機構可依據「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申請指定作業要點」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後取得「綠建材性能試驗機構」之資格,綠建材申請者可由「綠建材標章網頁」線上查詢合格之試驗機構。
國內營建環境因綠建築的推動,積極朝向生態、節能、減廢、健康等四項具體目標努力,而綠建材的推動更是同步朝向生態環境保護、居住健康、高性能使用與資源再生等四項目標邁進。綠建材產品除了符合既有之基本功能性外,還要求提昇其產品之健康性、生態性、再生性以及高性能,可使綠建材產品之價值相對提升,帶動整體營建產業之總體品質及產值。
在著重健康與環保的趨勢下,消費者的觀念隨之傾向選用高品質的綠建材產品,亦普遍接受符合綠建築理念的房子。因此,綠建材在建築業界的推廣與應用,不僅可保障消費者健康、提升生活品質,以及維護地球永續環境,是建築產業一項增值躍升的契機。8
而綠建材在永續發展面向上,其「人本健康」與「地球永續」的基本核心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及ESG永續報告書能夠相呼應,綠建材中「通則」以及「健康」、「生態」、「再生」、「高性能」等四類綠建材評定基準,可符合環境保護(E,environment)、社會責任(S,social)和公司治理(G,governance)(圖1-6)。在歐盟2020年公佈之「永續分類法」(Taxonomy),其環境目的與氣候風險,針對不同經濟活動進行分類而規範符合條件之「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永續經濟活動被分為9大產業、88種類型,其產業分別為「林業」、「環境保護與保存活動」、「製造業」、「能源」、「水、污水、廢棄物和污染整治」、「運輸業」、「建築和房地產活動」、「資訊與通訊」和「專業科學與技術活動」,其中與建築與材料產業具有高度關連,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2年公告「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針對國際上永續經濟活動與永續報告書等進行推動,其中在「建築和房地產活動」等認定上,2023年與內政部共同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亦針對「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之七種類一般經濟活動定訂可對應之「技術篩選標準」,包括一般經濟活動需達成綠建築標章達銀級以上或、建築能效標示達2 等級以上或智慧建築標章達銀級以上等標準,方能視為符合永續經濟活動,而綠建材亦可提供未來建築與室內經濟活動中之認定標準。
圖1-6 綠建材與永續發展目標及ESG之關連(江哲銘,2022年)
資料來源:2024年版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_(公告版 3)